1110816函轉客家委員會修正「客家委員會推行客語能力認證作業要點」第6點、第7點、第11點,並自111年7月18日生效,請查照轉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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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教務組長 於 2022-08-16 07:18:14 發布,已有 275 人次閱讀過
主旨:修正「客家委員會推行客語能力認證作業要點」第6點、 第7點、第11點,並自即日生效,請查照轉知。 說明:檢附修正「客家委員會推行客語能力認證作業要點」第6 點、第7點、第11點規定、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 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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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) 客家委員會推行客語能力認證作業要點第六點、第七點、第十一點修正總說明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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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) 客家委員會推行客語能力認證作業要點第六點、第七點、第十一點修正對照表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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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) 函轉客家委員會修正「客家委員會推行客語能力認證作業公文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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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) 376470000A_1110312103_ATTACH1.PDF